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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血液中心开展《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解读授课
时间:
2019-05-29
来源:
海南省血液中心
作者:
海南省血液中心
2019年3月26日,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新修订的《条例》立足海南本省情况,率先在全国将献血者年龄放宽至65周岁,制定和完善了献血保障激励措施,强化政府等部门在献血工作中的职责等亮点备受关注。
5月23日,海南省血液中心主任符策瑛在中心五楼多功能会议厅进行了《条例》解读授课,全方面细致的将与《条例》相关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讲解。
符策瑛主任介绍到,随着海南医疗卫生事业迅猛发展,全民医保的不断覆盖完善,人口老龄化、二孩政策高龄产妇增多、国际旅游岛和自贸区(港)建设后大量游客及外来医疗机构入岛等因素,造成我省医疗用血以每年10%~15%的增长率不断攀升,我省采供血工作依旧面临着血液供需矛盾的窘境,2012年的《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中的部分内容与采供血事业发展现状已不相适应,修订迫在眉睫。
《条例》的修订历时1年多,以符主任为领导的修订工作小组经过2017年10月中心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修订申请和立项建议书后,开始起草草案初稿和修订对照表,2018年3月上旬省卫健委开始部署《草案》的起草任务。为更好的适应采供血事业和我省建设自贸区(港)的发展需要,使《条例》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省卫生健康委和海南省血液中心还在2018—2019年期间分别到广东、重庆、青海、浙江、江苏、广西等全国6省市,及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省内七个市县,开展了15次立法调研,并多次邀请省内外专家和多部门召开立法论证会。最终形成《条例》(草案)相关文稿50余稿,于2019年3月26日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本次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献血工作方面的职责,对规范采供血秩序、保障献血和临床用血安全等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献血保障激励措施,针对近年来我省献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符主任在授课中从细化职责,强化政府主导力;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拓血源;以人为本,颁布禁令保安全;政策激励,弘扬献血正能量四个方面全方位的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解读。
会上,符策瑛主任就《条例》中涉及到中心工作的十四条条款进行了细致的任务分解。将条款内容转化为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间,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条例》得到彻底的实施。
最后,符主任说到:“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全面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标志着我省无偿献血事业迈出了一个新的台阶,将为新形势下我省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和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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