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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血液中心委员会组织召开第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召开
时间:
2023-12-20
来源:
青海省血液中心
作者:
青海省血液中心
12月15日,中心党委组织召开第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委第三列席旁听小组组长李坚高,委宣传处处长、委第三列席旁听小组成员唐红梅亲临中心进行现场旁听指导。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群团代表参加。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印发青海省卫生健康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效果, 本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集中观看了《中国宪法》学习片、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章节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和人民论坛评论《弘扬宪法精神 培育法治文化》等内容。中心班子成员、部分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学习和思想实际谈体会、谈想法、谈措施,达到了学以致用、以学促干的学习效果。
会议指出,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为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一要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坚决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向深入。二要维护宪法权威,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一法两规”,国家、行业采供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采供血业务,强化在采供血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有效推进临床用血的合理化、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三要增强宪法意识,争当法治标兵。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约束自身行为,自觉划定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自我加压,遵规守纪,恪守法治底线。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第三列席旁听小组组长李坚高充分肯定了此次学习,指出:本次学习准备充分、选题精准、程序严谨、交流深入,是一次高标准、高质量的政治理论学习,达到了预期的学习效果。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要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成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捍卫者”。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优先保障西宁及周边地区急危重症急救用血的同时,不断提高血液库存管理和应急保障能力,精准对接医疗机构临床需求,实时调整血液采集供应计划,提高工作计划性和血液可及性。同时要充分发挥血站龙头引领作用,做好全省血液安全业务指导工作,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全力推动我省血站一体化建设。三要强化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要敬畏法律、敬畏权力,坚决不触碰红线、不突破底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能、权限、程序等规范履职、依法用权,做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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